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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人員辦理【入會、執業登錄】、【退會、歇業】、【執業場所變...
護理人員辦理【入會、執業登錄】、【退會、歇業】、【執業場所變更】、【變更護理師及變更姓名】手續須知
一、入會、執業
1.
護理師/護士 證書正本及影本
2.
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3.
在職證明書正本
4.
照片一張(背面請寫上名字)
5.
費用:入會費300元,常年會費1000元。
二、執業場所變更(原高雄縣內異動)
1.
護理師/護士 證書正本及影本
2.
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3.
離職證明正本及在職證明 正本
4.
執業執照正本
5.
照片一張(背面請寫上名字)
三、變更護理師及姓名
1.
護理師/護士證書正本及護理師證書影本
2.
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3.
執業執照正本
4.
在職證明書正本
5.
照片一張(背面請寫上姓名)
四、退會、歇業:離職30天內辦理(包含例假日)
1.
離職證明正本(有效期限30天內)
2.
執業執照正本
備註:
1.
護理人員法第十一條 護理人員停業或歇業時,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,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。
前項停業之期間,以一年為限;逾一年者,應辦理歇業。
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2.
外縣市轉至本市服務之會員,如已在原服務縣市繳納當年度常年會費者,需於辦理手續時一併繳交繳費證明書 (或會員證、收據),抵繳會費,事後補繳將不予退費。